來到英國,無論是古蹟、景點公園,或者是河邊、山邊,又或者是火車、公路兩旁,都會見到一大片草地。不少遊人、居民在草地上休息、曬太陽、野餐,即使是公園的草地,大都沒有圍欄,行人可以直行直過,沒有人阻止你,也沒有人覺得有問題。如果你跟一個英國人講,踐踏草地是不文明的行為,英國人大概會
反觀華人社會,早就灌輸大家「踐踏草地是不文明行為」的觀念,從小到大我們都被教導,在公園不可以踩在草地上,更有一系列標語如「請勿踐踏草地」、「小草在成長、請勿踐踏」、「芳草茵茵、踏之何忍」等等散見於不同草地之上。如果見到人走過圍欄坐在草地上,旁邊總有人非議指其不文明、犯規等等。
而以我所見,嚴格執行禁止踐踏草地這個規定,其實很可能是保護綠化環境為名,方便當局管理為實。當然,有部份草坪是園藝的一部份,禁止踐踏可以理解。
但在公園這些讓人休憩的地方,又是否需要將所有草地都圍上?一些廣闊的草地,為何又不容許大家遊憩其上呢?
另外不時也見到有些人雙重標準,看見強國人在草地上坐下野餐,就批評別人不文明云云,但看見外國人坐在同一塊草地上,就會覺得人家很隨和,很有文青fu之類。當然,亂拋垃圾弄污環境的行為需要譴責,但在草地上休憩這個行為而言,其實兩者也沒有兩樣。
此外,草地上也可以進行好多不同的活動,例如︰